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称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范制度,指的是拆迁机构在遵循特定准则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标准向拥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人士或者实际使用这些房产的个人,所作出的各种补偿性资金的发放。此种补偿性的资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类为房屋补偿费,其用途在于对因拆迁而导致的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该项费用的形成由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和已发生的磨损程度等因素共同决定,具体金额则依照每平方米的市场单价来进行计算; 第二类为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主要用于补贴那些在临时安置房或者短期居所中居住受到不便影响的被拆户产生的额外开支; 最后一类为激励性补偿费,这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和支持拆迁工作,给予他们适度的奖励性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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