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唯一的拆迁房会被法院拍卖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补偿性房屋的交易,其可行性并非千篇一律。
若个人名下仅具备一处拆迁补偿房屋,此种情况视作唯一住宅使用权的认定,在某些情况下未必会被法院依法评估并实施拍卖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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