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房宅基地一般能补偿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拆迁所能获得的补偿款数额,受诸多因素影响,如住宅类别、地理区位以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等。因此,关于补偿款的具体标准情况如下:
1.对于较为简易的草屋构造,其每平米的补偿金额大约在人民币1,900元左右; 2.而对于砖瓦房构造,其每平米的补偿金额则达到约人民币2,400元; 3.对于从制作到安装都采用技术加工过的混凝土结构房屋,其每平米可获得的补偿金额为约人民币2,800元; 4.对于超过两层及更高层次楼房的住宅,其每平米可得的补偿金额约为人民币3,300元; 5.另外,对于住宅中的附带设备,我们会视情况提供等价值的补偿; 6.同时,对于异地搬迁的特殊家庭,他们还可以得到大约每户人民币20,000元的安置费用,这个费用将涵盖搬迁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宅田用地、配套设施的购买、租房等等所有的费用。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宅田用地的补偿,往往需要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例如可能要以前三年平均年度总产值的30倍作为参考数值。具体的赔偿数额,则需要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政策细节,以此来进一步明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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