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一套房子能拿多少钱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金,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补偿,旨在向遭受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关损失提供赔偿,这些损失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折旧状况进行划分档位,然后再按照单位面积的价格来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金,其目的是为了补偿那些被拆迁房屋住户暂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新居所时可能会遇到的不便之处,这项补偿金将参考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位,并以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人口为基础,每个月进行一次补贴; 3.奖励性补偿金,这是专门用来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应有的权益,比如自愿迁移到郊区生活或者不期望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等。 房屋征收作为国家对于非公有制财产实行公正补偿后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交易行政行为,其必须要有“公共利益”的需求作为支撑,并且要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 只有当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特殊需要,且在已经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了相应补偿后,才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行为。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非常严重,例如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以及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环节都必须遵守规定。 总的来讲,征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丧失有两大类情形。 首先,如果双方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此过程中所涉及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失不见。 其次,如果拆迁方通过提出申请启动司法管理程序,遵循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去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也会消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