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安置费给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设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时,一般会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如若拆迁的房产属于国有土地之上的建设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出租方需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当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产权证书及租赁凭证,同时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作为依据来计算所属的家庭人数。 以此为基础,拆迁单位将在每户家庭中进行合理且细致的补偿安排(即户口簿中的户主及其成员)。 当前户口簿上登记的成员数量为六人,则应该按照此六人进行财物分配,并对家中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士以及未成年子女予以适当关怀。 当私人住宅被拆除之后,所得的补偿款主要用于补偿被拆除房产所有者的经济损失,所有权应归属相应的业主。 如果业主人数多于两人,应对每个业主对被拆私房享有的权益进行公正划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私房内的其他共同居住者,无权向他人主张补偿款的分配。 在涉及到私有房屋被拆除后的安置问题时,其他共同居住者(此处所提到的“共同居住者”,是指在拆迁许可证发放当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时间满一年且他处无住房的在编居民。 )的安置通常需由私房所有者同他们展开积极而诚恳的协商,找到最恰当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