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产权的公寓拆迁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集体产权房屋拆迁事项中,需给出以下合理的补偿待遇:
首先,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货币补偿金;其次,考虑到房屋征收作业可能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安置问题,自然也要给与相关的费用补偿;此外,还包括对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企业生产运营停止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补助及奖金政策,对被征用人进行有效的鼓励和支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拆迁方应依照该法案行事,针对被拆迁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那些属于违法建筑或是超过了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免予补偿;而若没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应有适当的补偿。 同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置换;除非是符合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特殊规定之外,被拆迁方可自由选取这两种补偿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最后,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表述,货币补偿金额应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用途以及建筑面积等要素,并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予以确定,具体实施办法则由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加以制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