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了还可以为彼此投保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离婚后人身属性保险通常不可投
在一般情形下,夫妻离婚后,是不可以再为彼此投保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的,像人寿险、健康险这类都在此列。 这背后的原因在于,这类保险在投保时,通常会有一个重要要求,那就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具体来说,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存在着利害关系。 常见的体现这种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亲属关系、抚养关系等。 当夫妻关系解除后,之前基于夫妻身份所存在的保险利益,往往就会随之消失。 二、财产险在特定条件下可投保 不过,对于财产险而言,情况则有所不同。 例如为对方名下的车辆投保车险等,在获得对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投保操作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严格遵循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和相关程序。 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比如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或者签署特定的协议等。 总之,离婚后能否为彼此投保,要根据保险的具体类型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想为小李投保人寿险被拒,小朱认为离婚后仍可为对方投人身险;此外,小朱想在未经小李同意下为其名下车辆投保车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人身属性保险,投保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夫妻离婚后,基于夫妻身份的保险利益消失,彼此无紧密生活和经济关联,所以小朱不能为小李投保人寿险。 2、对于财产险,虽在特定条件下可投保,但需获得对方明确同意,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想为其车辆投保车险不符合规定,还需遵循保险公司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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