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发生车辆碰撞责任事故后,若全责方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无责方首先可寻求自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随后通过行使“代位求偿”权利,将自身享有的追偿权益转让于保险公司,进而由该公司依法向全责方索求赔偿。
除此之外,无责方亦有权向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如若在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情况下,无责方可向法院提交仲裁申请或参与民事调解程序。
对于拒绝赔偿的责任人,他们可直接凭借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事故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若保险人未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进行充分提示或明确解释,并以之作为拒赔理由,则其主张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