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理赔的钱谁出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规之规定,本起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所引发之损失与伤害,若系属机动车辆本身应承担之责任范畴,则应首先由负责办理该机动车辆强制保险之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额定限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有不足之数,则再按相关保险契约之约定,由负责运作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之保险公司依约赔偿; 仍有不足或未曾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者,则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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