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的《保险法》之相关条款规定,面对被保险人提出的退还保费的诉求,保险公司有义务全数清偿其所付出的所有保费。
更为详细的来说,保险公司有责任向投保人提供关于保险产品的真实、全面资讯,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这一职责,那么自投保人签署保险合同之日起计算,在三十日内,投保人便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这份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回其所支付的所有保险费用。
此外,在保险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倘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保险责任,那么投保人也同样享有权利要求解除该份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归还其应支付的所有当期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