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欠保费保险公司可以起诉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和有偿性的合约关系。
在这种合约中,投保人需履行交付保险费用的义务,并且相伴而生的是他们有权获得保险赔付; 同样,保险公司则拥有收取保险费用的权利,同时还必须负担起履行保险合同中所规定保险责任的必不可少的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用,在针对财产的保险合同以及针对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例如,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交付款项并非是合同得以生效的必要前提条件。 即使保险合同已经达成,只要依法合规,保险公司就应依照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无需考虑投保人是否已经缴纳了保险费用。 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用实际上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一项既定债权。 如果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那么保险公司自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被保险人追讨欠款。 然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情况却大不相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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