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刷医保卡保险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费用的额度,主要是依据争议标的金额来决定,其计算方式如下:若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
倘若争议标的金额超出1万元但未达10万元的范围,那么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2.5%进行交纳; 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万元与20万元之间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2%进行交纳; 若争议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但未达50万元的范围,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1.5%进行交纳; 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50万元与100万元之间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1%进行交纳; 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万元与200万元之间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0.9%进行交纳; 若争议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但未达500万元的范围,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0.8%进行交纳; 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5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0.7%进行交纳; 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万元与2000万元之间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0.6%进行交纳; 而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0.5%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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