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交够多少年就不能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项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方即无法以任何理由拒绝理赔。
此乃意指,若投保人或受被保险人于合同签署满两周年后方遭遇保险事故,则保险方无权拒绝提供理赔服务; 然而,若投保人或受被保险人在合同签署仅一年内便遭遇保险事故,依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中的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保险方应有权免除赔偿责任,且无需退还已缴纳的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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