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人承诺不拒赔有效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免责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标准化的文本,或称为格式合同,对于其中应当由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的义务设定必须合理,不能剥夺或排除任何一方的核心权益。 例如,如果在一份医疗保险中,保险公司明确约定只有当被保险人因为患病需要住院治疗并且住院时间不少于30天时,才能够得到相应的理赔,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实质上就是在将被保险人的主要权益加以限制,因而缺乏合理性,不应被认定为有效。 另一方面,免责条款并不能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例如不能约定在发生保险条款中所涉及的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对此不予赔偿等等。 为了确保免责条款的有效性,保险公司应采取加黑加粗的方式对其进行标注,同时还需通过提示和解释的方式向投保人明确告知这些免责条款的存在及其含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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