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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如何赔偿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以及未购买保险费用的补偿措施:如果用人单位从使用员工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了一个月还没有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向员工支付每月经历的双倍薪资作为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是有期限的,仅仅限于十一个月以内。
同时,对于那些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国家的社保审核监管机构有权发出强制性的限期缴纳或者补充缴纳的指令。
如果因此给员工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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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1: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