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货车货物保险理赔时效可以延长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地,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国《保险法》对此有着严格规定,当保险公司接收到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时,必须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的理赔作业流程。 然而,如果遇到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或者评估的特殊情况,处理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理赔处理工作,那么被保险人有权要求获得逾期履行的利息补偿。 保险公司设立理赔时效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时间,将会给被保险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自身的声誉和形象。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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