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敢拒赔的保险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行业中,不计免赔附加条款已经得到了广大投保人士的广泛认知和认可。
该条款的核心理念在于保证投保人能够享受到更加全面且广泛的保险服务与保护。 简而言之,不计免赔意味着在保险事故真实触发后,保险公司将会全权承担所有的免赔额度,并负责完全支付相关的理赔费用。 鉴于此,我们在此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可以选择加入不计免赔条款的保险产品类型: 首先,车辆损失险,该保险主要用于应对车辆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一旦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条款的车辆损失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自行承担免赔额; 其次,第三者责任险,该保险主要针对由于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事件,保险公司将对此类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样地,如果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条款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承担免赔额; 再者,全车盗抢险,顾名思义,该保险主要用于应对车辆被盗窃或者全车被盗窃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样地,如果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条款的全车盗抢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承担免赔额; 最后,玻璃单独破碎险,该保险主要针对车辆的前、后挡风玻璃以及车窗玻璃等部位可能发生的破碎情况,保险公司将对这些玻璃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样地,如果车主选择投保包含不计免赔条款的玻璃单独破碎险,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全额赔付,无需车主承担免赔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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