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有谁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超出了相关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理赔范围,则应由引发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根据其各自应负的过失比例来共同分摊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言,如果存在因该机动车单方面责任而导致的损害情况,首先应当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相关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 如仍有不足之处,再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补充赔偿; 倘若仍然存在未能得到有效赔偿或者机动车并未投购任何商业保险的情况,那么就应当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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