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报保险交强险不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户遭遇保险事故之后,依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保险公司需按照以下两种形式向客户提供理赔方案:赔偿和给付。
其中,赔偿是针对财产保险而言的,即保险公司需依照保险财产遭受损害的程度及金额,在保险金额的基准之上,向被保险人提供损失赔偿。 此类保险赔偿具有补偿性的特质,即仅会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且赔偿金额最高只能等同于受损财产的价值,不可能高于该价值。 相较之下,人身保险则是基于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物。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因此,当人身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生命或身体受到损害时,其所受的损失同样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中约定的额度范围之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换言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支付方式为给付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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