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保险纠纷有哪些途径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处理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时,我们应遵循相应的规范与原则,采取公正且恰当的手段加以解决。
在保险行业惯例中,针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了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这三大途径。 首先,协商和解意味着在争议发生后,各方应当以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地展开沟通与协商,并在此过程中相互做出妥协,以便最终能够达成令所有各方均能满意的和解协议。 协商和解主要采取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和解这两种方式。 自行和解是指在无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 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指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在裁决过程中扮演着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对双方争议做出公正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断,因此它并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 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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