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未接触保险不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车辆接触与否并非构成交通事故的唯一决定因素。倘若事故中某一方虽然实际上并未与对方产生实际触碰,但由于其行为存在严重过失,显然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直接推动作用,那么在此情况之下,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仍然有义务为其理赔。当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若超出该责任限额,则对于机动车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则需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比例来分摊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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