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醉驾行为导致的事故。由于饮酒后驾车造成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无法予以赔偿; 其次,涉及超载以及无牌照车辆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通常对超载或者未取得牌照的车辆事故采取拒赔处理; 第三,未进行年度检修维护的车辆引发的事故。 依据相关合同约定,保险仅对符合标准的车辆提供保障,而未经过年度检查的车辆则被视为不合格车辆,在此情况下,即便消费者已经购买了保险,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四,驾驶员未通过年度审核的情况。驾驶员未通过年度审核,其驾驶的车辆便被视为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拒绝理赔; 第五,在收费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丢失或刮擦事故。尽管消费者可能已经购买了全额保险,但在收费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丢失或刮擦事故,保险公司仍将不予赔偿。因此,无论车辆是被盗窃还是遭受了划痕,保险公司均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寻求停车场的赔偿; 第六,对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未提出追偿要求。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且责任方为对方,消费者必须先向对方提出索赔请求,如未能达成和解,方可转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第七,未及时报告事故或擅自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的,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赔偿; 第八,驾驶车辆撞击到自己的家庭成员。在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是指排除四类人员,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第九,精神损害赔偿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大多数保险条款都有类似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最后,车辆维修期间的损失亦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修理厂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同样将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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