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过年期间不理赔会怎么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纵然该家保险公司在财务方面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然而他们却选择了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直至当事人采取法律途径,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为止。
在整个执行程序当中,这家公司的高层领导对于法院的执行行动同样表现出消极抵抗的态度,以至于法院只好采取强制性措施——即实行财产保全措施,对其公司的资产进行冻结和查封。 近期,经过执行法官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深度调查与核实,此案终于得以圆满地执行完毕。 法院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判定保险公司的行为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从客观角度来看,已经造成了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法院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毛某处以五千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也是自成都高新区法院成立以来,首次对那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开出的罚单。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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