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理赔责任的困境时,投保人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保险公司所给出的拒赔理由不够充分或者甚至是缺乏法律效力,那么投保人便可采取下述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1.先与保险公司取得沟通:首要之务便是主动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其拒绝理赔的具体缘由,并要求对方提供书面形式的拒赔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寻求仲裁或司法救济:倘若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投保人便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期让保险公司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保人还可以考虑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督促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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