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投保对方未能履行理赔责任,您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之责,亦可径直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责任人必须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所有必要且合理的治疗及康复费用,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如果受害者因此次事故而致残,责任人还须支付相应的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若受害者不幸身亡,责任人则需要支付丧葬费并赔偿死亡赔偿金。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双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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