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合同效力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违法合约的行为中,都有可能引发纷争。
针对涉及到合同纠纷问题的案件,当事人有权采取以下途径向专业的律师们寻求援助: 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这一方式去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 协商与和解的过程是由争议中的各方面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以及各自的实际状况,自主地进行协商,从而无需经过法律程序就能够妥善处理纠纷。 其次,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调解的过程通常以各方互相体谅、互让为基础。 再者,若当事人不愿意接受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及调解均未能成功,他们还可以根据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当事人中有一方坚决反对仲裁,那么他们将无法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必须转向使用诉讼的手段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因此,诉讼被视为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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