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审定后保险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交通事故中的保险赔偿方案未能达致合理水平,相关当事人应优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沟通以求得妥善处理,如无法自行协商达成满意解决方案,则可考虑通过司法程序寻求公正裁决。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将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 具体而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乘员、投保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需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其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若赔偿金额仍显不足,则需按照以下条款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双方均有过错,则需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任何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可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一方无任何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因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此外,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及投保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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