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要喝酒了保险公司就会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饮酒驾驶抑或醉酒驾驶,凡涉及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均须按照法定的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的上限,履行其应尽的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然而,该种赔偿责任仅因受害人为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才能得到豁免。 若驾驶人员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或者,当事故发生之后出现了肇事逃逸的情形,那么保险公司将仅对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部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仍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的上限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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