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之协商制度:协商乃是一种在全然自愿且必须建立在彼此体恤与责任心的原则之上的方式,用以解决合同双方针对已产生的疑虑及争论,使各方能够坦诚布公地交流意见,通过友善的协商来化解纷争。
在这一过程中,求同存异是重要的原则,旨在寻求共同利益,保留不同见解以达到整合分歧,从而自主解决争议问题。 2.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法之仲裁制度:仲裁则是指授权给特定仲裁组织中的仲裁员,由其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端和纠纷进行公正的调解,并最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3.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法之诉讼制度:诉讼则是指合同双方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的方式。 保险合同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以及选择管辖等多种因素,以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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