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滨海新区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立原则:当涉及到保险合同纠纷时,应由当事人选择在被告方的住所所在地,或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可以从被保险人的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等多个地点的人民法院中,挑选出一个作为诉讼的受理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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