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出险怎么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能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2.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诚实告知义务; 3.保险事故性质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4.保险事故系由于被保险方故意行为导致,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已经明确列出不予赔偿的情况,例如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两年内实施的自杀行为等等; 5.签署的寿险合同因某些原因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所谓的保险合同无效,指的是签约完毕但并不产生法律效应,诸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若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特别指出,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另当别论)即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6.保险事故实际发生在免责期限内。 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中都会清晰注明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某一特定时间段内,保险公司将享有“责任免除”权益即“免责期”,在此期间如果出险将无法获得理赔。 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通常设定为180天; 7.在申请理赔时缺乏必要的索赔单证和材料。 在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之后,受益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单证和材料,以便证明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8.存在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 部分投保人可能会故意夸大保险责任事故的严重性,或者谎称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在调查核实后有权拒绝理赔; 9.超过了法定的索赔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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