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车损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网约车遭遇交通意外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提供相应赔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车主是否切实履行了当保险标的面临风险程度显著提升时所须履行的告知义务。若投保的机动车辆被投入网约车运营领域,无疑将会大幅度地增强保险标的的潜在风险,在此情况下,如车主未能尽到通知义务,那么由于网约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显著提高时,被保险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进行及时通报。如果被保险人未能履行此项通知义务,则因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显著增加引发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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