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保险公司赔偿纠纷咋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面临着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的不公现象时,当事人应首先尝试以和平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倘若自行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即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规给出公正合理的赔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事实真相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下内容为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理赔事宜的相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若涉及到本车乘员、投保人之外的受害者,则应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赔偿金额不足,则需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存在过失,则应按照各自过失程度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无过失,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失,则应根据其过失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失,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受害人(不包含本车人员及投保人)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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