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公司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投保人提出之索赔或支付保险款项的诉讼时限,通常设定为三年;该时限从投保人实际知晓或应当已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特定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也可能会从权利人实际知晓或应当已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如果出现其他法律的特别规定,则应以该等法律为主导。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时起已经超过二十年时间,中国的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对诉讼时效进行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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