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交了社保和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工伤赔偿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即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伙食补贴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以及食宿费用,还有生活护理费用以及辅助器械费用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判断和确定的。当员工因公受伤而导致残障,那么他将有资格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对于一至六级的残障员工来说,如果他们选择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那么他们可以按照月度的方式领取相应的伤残津贴。
然而,对于五至十级的残障员工而言,如果他们决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将会得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加以规定和明确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中国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中国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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