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不理赔起诉状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旦保险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或遭撤销后,由此合同所获得的所有财产皆须退还给相关各方;倘若无法实施返还操作或不具备返还条件时,各相应财物应当依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评估后予以价值补偿。
2.在涉及保险合同的无效或撤销案件中,因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应由犯有过错的一方向遭受无端损害的另一方作出全额赔偿;若双方均存在过失行为,则应当就自身之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并相互分担各自所承受的损失。 3.若保险合同最终被裁决为无效,则签约双方所承受的损失亦应纳入考量范畴,例如,对于已缴纳保费所产生的利息损失;又如,保险公司在处理合同事务过程中所投入的工本费用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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