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纠纷可以冻结保险费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相关权威资料所载,法院具有职权和权限,要求相关的保险机构履行协助执行冻结被保险人的保险资产或保险金的义务,且应将其交付至第三方。被指控的被告人或受执行的当事人在保险机构中获得的保险金额或赔偿款项,构成了被告人或受执行当事人的财富或可以获取的资产之一。此时,儘管在道德和法律角度上有争议,但法院仍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保全,同时亦可要求相关的保险机构直接向第三方(即执行申请者或债权人)支付相应的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最好查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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