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纠纷由哪管辖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保险合同的司法管辖权问题,我们需细致地区分在下述两种情形之下的不同处理方式: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财产保险合同这一话题。在此类合同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当事人双方应按照被告的居住地点或被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为依据,向上诉至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特别指出的是,若被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那么在选择管辖法院时,除了被告的居住地点外,还可考虑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等多个因素。 其次,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由于人的生命与健康无法被视为实质性的保险标的物,因此,在确定此类合同的司法管辖权时,应以被告的居住地点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