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能否起诉工伤保险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亦可行使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涉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方面表示对经办机构未能尽责履行业已达成的协议或特定规定持有异议;抑或是工伤职工及家属对经办机构所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结果存在疑义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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