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算劳务纠纷吗法律责任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乃涉及劳动争议的范畴之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若后者未按规定为前者办理相应手续,那么劳动者便可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提起仲裁的方式来敦促用人单位落实践行其应尽义务。这就意味着,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实则是源于劳动合同所引发的后合同义务,因此,理所当然地被纳入了劳动争议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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