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自燃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然起火燃烧现象,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车主已为其爱车投保了“车辆自燃损失附加险”,则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该项附加险所能提供的保障主要包括因自燃事件而导致的车辆自身价值的直接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了阻止或降低保险车辆的损害程度而实施的必需且对损失有所减轻的合理救助行为所产生的开支费用。 然而请注意,附加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一些责任免除事项,以及由于自燃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均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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