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岗保险赔不赔工伤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以及法律条文所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了并非由其个人主要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及城市轨道交通与客运轮渡火车方面的意外受伤情况,被应判定为工伤范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提及的“上下班”特指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的常规上下班时间或经过用人单位明确同意的上下班期间。对于职工未经许可而擅自离岗的情况,这无疑是对本单位利益造成了直接损害,因此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定义范围,在此种情形下,不能将其视为工伤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