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辞职当律师保险如何交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之后的两年内,前任法官将不得以律师的身份代表诉讼中的任何一方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角色。同样地,在法院卸职后,这名法官也不能继续担任他或她曾经所任职的法庭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然而,作为被诉讼者的法定监护人或者与之有密切亲属关系之人的代理,或者是为其提供辩护服务则属于例外情况,不受此规定限制。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并被开除公职之后,该法官将无法再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如果是作为被诉讼者的法定监护人或者与其有密切亲属关系之人的代理,或者是为其提供辩护服务,仍然可以不受此规定限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所提及的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面对指控、起诉时,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这些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同时还可以提出能够证明自身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证据以及相关意见,以此来保护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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