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家庭的保险理赔纠纷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保险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上,普遍采用的是由被告方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处地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所要维护和保护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的保险法律体系以及作为保险人享有相应权益的财产所有权。而在客观方面,具体表现形式则是当事人通过违反相关的保险法规,利用诸如虚构保险标的、捏造保险事故或者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等各种手段,从而获取了较大金额的保险赔款。这里所提到的“保险金”,实际上是指依据保险法规的规定,投保人依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当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之后,便可据此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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