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判全责保险赔不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道路驾车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自身全责时,由于对方的保险公司并无责任进行赔偿,因此需由驾驶人本人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所有损失,则剩余部分将由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行承担。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交强险还是三者险,其主要作用仅限于向第三方进行赔付,对于乘客在车辆中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这些保险并不提供保障,除非您提前购买了座位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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