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用挂车牌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车辆尚未悬挂号牌,则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仍可依据保险条款进行相应的赔偿申请。尽管此类情况并不构成交强险项下的免责事由,因此,车主仍有权要求交强险予以理赔;
然而,如果该车辆并未取得正式牌照,亦无有效的临时牌照,那么在商业险的范畴内,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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