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自愿不医保险赔偿不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费用。
然而,尽管劳动者自身表示愿意放弃购买社保,用人单位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该对劳动者强制性的社保缴纳义务。若用人单位未能自觉履行相关法律义务,那么不仅需要承担补交社保费的经济后果,还需依法全额支付因员工工伤而产生的各类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