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7级保险公司不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伤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时,应享有的法定权益包括:
1)在治疗工伤所需的医药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这部分开支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同时,由于住院治疗所产生的餐饮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依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来支付。 3)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严格审核确认后,因需要安装医疗器械而产生的费用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制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4)在工伤职工因伤暂时无法正常工作并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每月按时发放。 5)在住院期间,如果生活无法自理,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6)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相当于13个月的本人工资。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8)当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支付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费用都将由该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工伤认定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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