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什么情况可以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对于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事故损失并不承担赔偿义务:
首先是在收费停车场内因车辆遗失或刮擦所产生的损失; 其次是车辆尚未通过年度检验即发生保险事故的; 再次是被明确认定为故意撞击他人车辆的行为;还有就是在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没有持有有效驾照驾驶车辆的;以及车辆尚未获得正式牌照的情况; 最后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案的情况。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并且保留向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第一种情况是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取得合法驾驶资格或者处于醉酒状态; 第二种情况是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的事故; 第三种情况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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