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合同产生争议之诉讼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方所在地区或涉及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区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与此同时,若确定以人身保险合同纷争为核心诉讼事项,被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亦可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人均不得利用诉讼手段向投保人强行索要尚未到期的寿险保费。在被保险人因第三方不当行为造成死亡、残废或罹患相关病疾等保险事故事件的情况下,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之后,已无权行使向第三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然而,被保险人在遭受上述保险事故后,仍然有权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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